中国国际英才网——警钟长鸣栏目报道: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5日消息,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贺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打探案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租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贺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锐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10月12日,据清风北京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图源:山东商报
贺锐简历
贺锐,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北京人,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本科学历。
1988年7月至1992年4月,任北京市大兴县农业局种子公司、种子管理站干部;
1992年4月至1994年6月,任北京市大兴县人民政府农林办干部;
1994年6月至1995年3月,任北京市大兴县人民政府农林办副科长(主持工作);
(其间: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毕业)
1995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北京市大兴县庞各庄镇农业总公司副经理;
(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毕业)
1999年11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市大兴区(县)庞各庄镇副镇长;
2002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年1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党委书记;
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年2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党委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工委书记,区农委党组书记、主任,区农业局局长;
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农工委书记、区农委主任
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市大兴区政府副区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
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9年10月起,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纪委监委,截至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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