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才网-警钟长鸣栏目2月6日报道: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安书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安书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使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把手中权力当做交易的工具,在资金申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安书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安书田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忻州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安书田简历
安书田,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大学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8月,任忻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11月,任忻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7月,任忻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0月,任忻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年11月,被免职。
系中共忻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忻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0年11月,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安书田的请辞,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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