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才网-警钟长鸣栏目2月18日报道:日前,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陈光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光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光祥在担任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光祥简历
陈光祥,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广东徐闻人,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8月任湛江市遂溪县副县长
2006年9月任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2007年2月任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8年4月任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2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1年3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年11月任湛江廉江市委书记、市长
2015年4月任湛江廉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廉江市委书记
2017年7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0.10 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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