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文物古迹又遭“毒手”,网上网下一片声讨。“在文物上刻姓名,留下的不是美名而是骂名”,媒体的点评一针见血、一语中的。从网友举报到媒体曝光,从相关部门启动调查到公布结果,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此事受关注程度之高、影响之恶劣,可见一斑。
在文物古迹上乱涂乱刻的行为,不仅大煞风景,还涉嫌违法,就该零容忍。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长城保护条例》《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八达岭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名游客在城墙刻字被拘留、罚款并被列入“黑名单”,完全咎由自取。管不住自己的手,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多年来,尽管法律法规三令五申,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但是在文物古迹上留“骂名”的各种奇葩现象依旧时有发生,八达岭长城就曾遭多次刻字、涂鸦及其他人为破坏。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长城上刻字的人,多数并非一时冲动或无知无畏,而是心存侥幸、明知故犯。
近年来,随着执法力度、惩戒力度和曝光力度不断加大,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违法成本也逐渐提高,“紧箍咒”越来越紧,威慑力越来越强,不敢、不能、不想乱涂乱刻的治理机制和社会氛围正在形成。本次事件就很典型,问题被网友和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依法严厉处罚涉事游客,对社会起到了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
越是在情况逐渐向好的情况下,越要警惕“破窗效应”,越要拿出零容忍的治理态度。文明旅游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除了加强文明宣讲等“软规束”之外,源自法律的“硬约束”必不可少,正面引导和反面惩戒“两手抓”“两手硬”,才能取得更大治理成效。
目前看,现有“硬约束”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罚款力度明显不够,与文物古迹所遭受的损伤程度以及修复费用相去甚远。有专家建议,可参照《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理念,针对给文物古迹造成严重损坏的行为,景区有权提起诉讼主张惩罚性赔偿。该建议是否可行,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去年5月终审的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就很典型。因在三清山巨蟒峰上打钉攀岩,除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三名驴友还被判赔付600万元环境修复费用。该案是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自然遗迹提起的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
总之,“除了你的脚印,什么都别留下;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不仅应成为广大游客的共识,还应成为一条“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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