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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医保账户有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1.04.22    新闻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可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但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记者彭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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