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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租车司机猝死仍被贴条 事发时出租车双闪打开
发布时间:2021.05.03    新闻来源:央视新闻   浏览次数:

       昨日,针对引发广泛关注的“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仍被交警贴条”一事,西安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未注意到车内异常,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5月3日,记者在事发地点了解到,该路段为新城区康乐路一处丁字路口,为南北向双向四车道。驾驶员事发时将车停靠在了西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同时记者还看到,路口有多家餐馆,接近中午饭点,有多辆私家车临时停靠在路边。

图中快递三轮车停放位置即事发时出租车停靠点(记者 王甲铸 摄)

  附近商户介绍,平时很多出租车司机都选择在这里停车吃饭。当天上午,交警贴条离开后,一位保洁员发现路边停靠的出租车状况异常,赶紧到马路对面叫了其他正在吃饭的出租车司机查看,然后就有人拨打了120和报警电话。据介绍,当时出租车亮着双闪,窗玻璃都是打开的,里面驾驶员双手摊开躺在放倒的副驾驶位上,胸口有部分呕吐的污物,还有一截衣服的外边关在车门外面。“一开始还以为是喝醉了,我们几个还把手伸进去在鼻子上探了一下,脸是冰的。”一位在附近拉客的摩的司机说,在这个过程中,驾驶员的手机不停响起。

  据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通报称,5月1日凌晨4时57分,该驾驶员行驶至康乐路时停车,后转至副驾驶位,放倒副驾驶座椅后躺卧,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至9时42分之后,视频中该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

  通报还称,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期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10时43分,群众发现车内人员情况,拨打120,120到达后确认该司机死亡。随后,现场群众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网友纷纷质疑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没有和躺在副驾驶上的驾驶员进行沟通,给以“口头警告”和“劝离”,而只是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目前,西安警方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全力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执法警务人员正在接受调查,相关事件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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