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总结运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的战役中,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重要力量。回乡奉献、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的黄文秀,用小芥菜书写山村“致富经”的胡红军,十年扶贫三度驻村的岑宇铿……扶贫路上,有一大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倾力奉献、苦干实干,同贫困群众想在一起、过在一起、干在一起,将最美的年华无私奉献给了脱贫事业,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不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好的政策都要保持下去,好的经验都要发扬开来。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举全党全社会之力”的重要体现。各地区各部门要合理调整选派范围——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需要派驻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切实担负起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要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地见效。各派出单位要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选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心用情用力驻村干好工作,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优先重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树立鲜明导向。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推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成长,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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