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才网-警钟长鸣栏目7月22日报道:据最高检官网消息,云南省华坪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庞新秀(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庞新秀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7月19日,据丽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丽江市委批准,丽江市纪委监委对华坪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庞新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庞新秀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丽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庞新秀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1月19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庞新秀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公开履历显示,庞新秀出生于1978年2月,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10月参加工作。
她历任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古城区交通局副局长,古城区交通运输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古城区金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古城区金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丽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7年1月,丽江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中,庞新秀拟提名为华坪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后任代县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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