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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子喊话园林局:租20亩山林种树,该不该有管理用房?
发布时间:2021.08.16    新闻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

      近日,厦门市海归女子连女士、台商叶先生、外企四海长实(厦门)有限公司,通过公开信的方式,喊话厦门市相关部门:他们租赁央企南昌铁路局厦门疗养院的物业,投资8000万经营的企业,在四次强拆后,被法院依法判决强拆违法,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

      连女士同期还喊话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租20亩山林种树,该不该有管理用房?

投资人:台商叶先生

      事情的起因是:2009年,应央企南昌铁路局厦门疗养院之邀,连女士、叶先生等投资人,斥资承租了南昌铁路局厦门疗养院的物业,打造了九龙塘文化园。之后,又联手著名爱国侨领、美国前商务部部长助理、民主党全国财经委员会第一副主席黄建南,倾力打造国内中小企业链接国际资本的平台,对九龙塘文化园进行产业升级。

     然而,在2019年12月到2020年8月之间,思明区城管局以“违法建筑”为由,对九龙塘文化园展开了四次强拆。

     此后,九龙塘文化园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目前一审裁决的两次强拆行为,均存在“实施拆除前未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或经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其径行实施强制拆除,程序违法”的情形。

      据此,2021年4月30日,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闽0211行初219号,【2020】闽0211行初234号判决书,判决裁定思明区城管局两次强拆行为违法。

      令人意外的是,在前述强拆被法院判决行为违法的前提下,2021年7月20日,相关部门再次启动了第五次对九龙塘的强拆工作。

      有证据显示,准备实施第五次强拆的建筑物,一处位于南昌铁路局厦门疗养院的红线内,建设于1980年代,有厦门市国土部门1996年核发的土地权证,后期的主体加固工作也在2004年之前就已经完成。

      还有一处,是九龙塘文化园租赁20亩山林的管理用房,存在的时间也超过了10年以上。相关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山林设置管理用房合法合规。

      对于该管理用房,厦门市、思明区相关领导也承诺予以保留,并在2020年8月28日,思明区政府的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该建筑物如作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可以保留,而企业也依法向园林部门进行了申请。

      连女士表示,遭此劫难后,企业的损失超过了上亿元,目前已经负债累累,不仅投资人遭受重大损失,还导致了企业100多名员工的失业,让本来就因为疫情影响工作难找的员工们,失去了生活来源。

      台商叶先生表示,目前企业也在走法律途径,法院裁判强拆违法之后,接下来要打的官司就是申请赔偿,尽管过程会很辛苦,但我们仍然会坚持走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所面对的困难。

本文转载《今日头条》布谷公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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