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加拿大籍被告人康明凯、迈克尔·斯帕弗以身患疾病为由,申请取保候审。经有关部门确认和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由加拿大驻华大使提供担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06条的规定,于2021年9月25日分别对两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和中止审理案件的裁定,由安全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2021年8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迈克尔·斯帕弗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迈克尔·斯帕弗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驱逐出境。迈克尔·斯帕弗在中国期间,曾在不同时间多次拍摄中国军事装备照片和视频,并将其中部分照片非法提供给境外人员,经鉴定,相关照片和视频均为机密级国家秘密。迈克尔·斯帕弗还是另一名加拿大籍被告人康明凯的重要情报关系人,长期向康明凯提供各种信息资料。
2021年3月22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加拿大籍被告人康明凯于2017年至2018年以伪造商人身份、虚构经商事由的方式进入中国境内,搜集了大量非公开的涉中国国家安全等信息,并据此撰写分析报告。经依法鉴定,康明凯搜集的信息中包括数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
记者了解到,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第80条的规定,对康明凯、迈克尔·斯帕弗依法拘传、执行逮捕,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充分保障其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亲笔书写认罪悔罪材料。据有关部门介绍,取保候审期间,两名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如有违反,中方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依法恢复对其涉嫌犯罪行为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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