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悉体制,可能很多人真搞不明白巡视员和调研员是东东。准确地讲,巡视员和调研员不是一种职业,而是公务员个人行政级别的代名词。
在2019年6月新公务员法实施前,公务员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种职务,其中领导职务分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十个等级。非领导职务分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八个层级。巡视员是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最高等级,即我们所说的正厅级虚职;调研员则是正处级虚职。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迎来职务与职级并行时代。原来的领导职务不变,非领导职务全部被职级替代,由原来的八级等级变为十二个层级,其中,巡视员改为了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改为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区分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区分一至四级,科员区分一、二两级。公务员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变成了职级,不再享受政治待遇,只享受经济待遇,变得更加纯粹,这是职级区别于过去非领导职务比较明显的一个地方。
除此之外,公务员职级除了在晋升方式与过去有一定区别外,其他方面并没有太多变化。无论巡视员还是调研员,都只是公务员享受经济待遇的一个身份等级符号而已。
巡视员是厅级,调研员是处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国务院总理:1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2-3级;
(3)部正职、省正职:3-4级;
(4)部副职、省副职:4-5级;
(5)司正职、厅正职、巡视员:5-7级;
(6)司副职、厅副职、助理巡视员:6-8级;
(7)处正职、县正职、调研员:7-10级;
(8)处副职、县副职、助理调研员:8-11级;
(9)科正职、乡正职、主任科员:9-12级;
(10)科副职、乡副职、副主任科员:9-13级;
(11)科员:9-14级;
(14)办事员:10-15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