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永山出生于1964年11月,广西贵港人,长期在桂工作,曾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2018年10月调任青海,升任省检察院检察长。
今年6月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他被官宣落马,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
今年8月中旬,蒙永山被双开。通报称其除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敛财之外,还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以及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蒙永山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