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法新社记者提问:有评论称,中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雄心和所作的贡献还不够。中方对此有何评论?中方是否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上提出具体的减排举措?
汪文斌:我刚刚介绍过,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罗马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就呵护地球家园、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出了中方的主张和倡议。习近平主席的这些重要主张也指明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取得成功的关键,有力推动了国际社会合力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借此机会,我也介绍一下中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的有力举措和作出的实际贡献。中方是气候治理的行动派,主动承担与国情相符合的国际责任,并不断自我加压,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去年9月以来,习近平主席先后宣布了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提出了一系列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及具体政策举措,涉及国内煤电、煤炭消费、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等方面,展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近期,中国还先后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和《中国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这些都是中国履行《巴黎协定》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担当和最新贡献。
至于你提到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所作贡献力度大不大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举一组数字作为比较。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欧盟将用71年,美国用43年,日本用37年,而中国给自己规定的时间只有30年,欧盟、美国、日本所用的时间分别是中国的2.4倍、1.4倍、1.2倍。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需要中国做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充分体现了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大国担当。
我还要指出的是,科学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暖是温室气体累积排放的结果,发达国家在过去20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一直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比如,美国人均历史累计排放是中国的8倍。历史上,美国曾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退出《巴黎协定》,严重损害了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和效果。当前,气候变化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需要各国合力应对。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应切实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正视自身历史责任,展现更大的雄心和行动,率先承担大幅减排义务,同时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挑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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