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大快人心的好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香港市民自发开香槟庆祝!
我们“今日聚焦”,也禁不住想发文祝贺!
这个好消息就是:
乱港头目黎智英,被逮捕!
黎智英旗下的乱港大毒窝,被一锅端!
8月10日一早,香港警方以勾结外国势力、涉嫌违反国安法,拘捕黎智英等7人。
除了黎智英外,被捕人员还包括:
黎智英的两个儿子黎见恩及黎耀恩、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及壹传媒动画公司总经理吴达光。
同时,香港警队向黎智英的助手马克·西蒙,发出了通缉令!
黎智英被香港警察逮捕过几次了。
之后,都被正大光明地放了!
这一次,黎智英又被逮捕,我们有什么理由感到兴奋?
因为,这一次,情形完全不同了!
这次,逮捕黎智英和他的走狗,依据的是《香港国安法》!
此次黎智英和他的走狗,被捕罪名为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另外,还涉及香港相关本地法律的串谋欺诈及煽动罪。
这一次,“大毒佬”黎智英再也不会那么幸运了!
他必须把牢底坐穿!
因为,《香港国安法》已经规定得清清楚楚: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作为“港独大佬”,显然是罪行重大!
等待他的,必须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他已经祸乱了香港20多年!
他必须用自己的余生,来还这个债!
事实上,他牢底坐穿,也还不清!
可能还有读者会担心,以前一些“港独”分子,警察今天抓,法官明天放。
黎智英不会也这么轻轻松松被放了吧?
我想告诉各位读者:
请放心!
再也不会了!
《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已经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
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指定的法官审判。
那些有纵容“港独”分子劣迹的法官,铁定不会入选!
退一万步说,假设黎智英非常有能量,香港的法官不敢定他的罪,他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香港国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央政府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
第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
第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
第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
并且,当驻港国安公署出手时,审理案件就完全适用中国内地的法律制度了!
驻港国安公署,负责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
在中国这种司法力量配置下,黎智英之流,绝对逃脱不了!
必须得到严厉惩处!
“港独”分子今天警察抓、明天法院放的闹剧,彻底结束了!
事实上,从这一次黎智英被捕的细节,就看出了不同。
也能看到信心!
这一次,黎智英是被警方拷走的!
而在以前历次被拘捕,黎智英都是大摇大摆地走,就像去作客一样。
还有一个细节,更加值得注意:
此次,香港警方对黎智英的助手马克·西蒙,也发出了通缉令!
马克·西蒙,是美国人,曾任美国海军情报员,有很深的美国军方背景。
他还是一名美国间谍!
这一次,中国香港警方,对这名美国人,也发出了通缉令!
这也再次向全世界宣告——
《香港国安法》不受国籍限制,只要涉嫌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必须“一视同仁”!
不论你是哪国人,只要危害香港稳定,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一律严惩不贷!
英国人利用香港,危害中国国家安全?
抓!
美国人利用香港,危害中国国家安全?
抓!
这一次,黎智英和他的走狗们,被一锅端,是《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最为重磅的消息!
所涉人员身份之重大、范围之广,史无前例!
祸乱香港多年的“乱港大毒窝”,终于被连根拔起!
《香港国安法》,也终于大显神威!
真应了毛主席那句诗: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乱港分子,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无情棒打、依法严惩!
“大毒佬”黎智英,必将牢底坐穿!
其他乱港分子,必然步其后尘,纷纷归案!
香港的玉宇澄清,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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