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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潘东升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1.19    新闻来源:中国英才网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潘东升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

(2021年11月19日)

  潘东升,男,汉族,1964年9月生,福建平潭人,中共党员,生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他从警37年,始终忠诚履职,拼搏奉献,作为普通民警,他勤勉敬业、吃苦耐劳、屡立战功;走上领导岗位后,仍坚持奋战在工作一线,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一方平安。他自觉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科技兴警举措、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他从严管理队伍、强化纪律约束,维护民警权益、推行“暖警工程”,锤炼干部过硬作风、凝聚民警信心力量。他严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生活艰苦朴素、注重家教家风,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用一生赤诚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崇高信仰。2021年9月,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牺牲,年仅57岁,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潘东升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榜样典范,是政法战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是用生命诠释忠诚的优秀公安局长。为宣传褒扬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追授潘东升同志“时代楷模”称号,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向潘东升同志学习,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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