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事业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办名义下发的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同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仍不平衡不充分,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还不适应信息化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发展需求,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
此次《意见》对语言文字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提出到2025年,普通话在全国普及率达到85%,同时要求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等。
《意见》强调学校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要求学校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学位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
《意见》提出在民族地区中小学推行三科统编教材并达到全覆盖,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至少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要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学前学会普通话。
《意见》同时要求加强对新词新语、字母词、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加强地名用字、拼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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