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黑龙江、湖北、山东等多地多部门陆续发布倡议书,提倡“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有媒体曾对2005名受访者做过调查,92.3%表示有过被劝酒的经历,74%称被劝酒时推脱不过就接受。(1月11日《法治日报》)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因“过度劝酒”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纠纷屡有发生,有的因为他人“过度劝酒”而喝得住进了医院,有的因他人“过度劝酒”而酒驾被抓,有的甚至因为他人“过度劝酒”而醉死。更有甚至,有的因为他人“过度劝酒”而对簿公堂,诉诸法律。可见,“过度劝酒”确实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陋习”,既害人又害己。
其实,同事、亲朋之间经常在一起相互聚聚,喝点小酒,这对加深情感,增进友谊,应该说是个很不错的方式,这本无可厚非。但俗话说:“饭有饭量,酒有酒量。”每个人对酒精的承受能力都不一样,喝酒的量也不一样。如果酒席上,大家都能各随其便,量力而“喝”,那该是多么的温馨啊!如果非要强人所难,非得喝得酩酊大醉,喝进了医院,甚至喝出了人命,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近年来,有关因为喝酒喝出人命而引发官司的报道,不是时常见诸于报端吗?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也许有人认为,不“劝酒”就是不热情,“劝酒”才有情谊。笔者以为,这只是一种借口,一种为陋俗旧风作辩护的托词。酒席上真正的热情和真诚,应该是自由、随便,能喝的就多喝点,不能喝的就不要勉强着喝,更不能把“劝酒”当作热情和真诚。如果以拼命“劝酒”来显示同事间、亲朋间的热情和真诚,笔者以为,这种热情和真诚显然是要“大打折扣”的。
喝酒不“劝酒”,这在国外早已形成了一种共识,这是一种文明的表现。此次,黑龙江、湖北、山东等多地多部门陆续发布倡议书,提倡“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笔者以为,此举很有必要。希望各地不妨多多借鉴和推广。同时,也希望各位同事、亲朋在聚餐时,不妨改一改“过度劝酒”的陋习,既要做到文明喝酒,更要做到文明“劝酒”,而切莫把“过度劝酒”当作一种热情、一种情谊。否则,一旦因“过度劝酒”而引发安全事故,那可就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