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英才网-组织人事栏目1月21日讯: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选举庄长兴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庄长兴简介
庄长兴,男,汉族,1962年11月生,陕西勉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1979.09—1981.07,陕西省宝鸡供销商业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81.07—1983.05,陕西省供销合作社政治处干事;
1983.05—1984.10,陕西省商业厅人事劳资处干事、副科长兼厅团委书记;
1984.10—1987.07,陕西省供销合作社人事教育处干事、社团委书记(其间:1985.08—1987.07陕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7.07—1989.04,陕西省供销合作社教育处主任科员;
1989.04—1995.07,陕西省团校(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副主任、主任、秘书长、院务委员;
1995.07—1996.06,陕西省团校(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校长(副院长)(其间:1993.08—1996.01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3.08—1996.06陕西省合阳县挂职锻炼,任县委副书记);
1996.06—2000.02,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少工委主任,省青联主席,省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其间:1996.08—1999.07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理论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99.09—2000.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0.02—2005.05,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省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其间:2003.03—2004.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5—2005.07,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5.07—2008.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其间:2004.02—2006.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8.02—2008.04,咸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8.04—2011.01,咸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1—2013.01,渭南市委书记;
2013.01—2017.03,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7.03—2017.05,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府副省长;
2017.05—2018.10,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10—,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2.01——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十八大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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