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英才人物认定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英才人物荣誉表彰,是指通过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以及颁发纪念章等形式,对模范人物进行褒奖。
第三条 国家英才人物荣誉表彰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以精神激励为主;
(六)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国家英才人物认定标准:
国家英才人物荣誉称号提名人选,应当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一、国家级杰出英才人物认定标准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级领军英才人物认定标准
1.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吴阶平医学奖;国医大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
(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6)“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
(7)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8)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4)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
(5)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7)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4.近5年,荣获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校长、全国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者。
5.近5年,荣获本行业、本系统重要荣誉者;
6.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7.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第五条国家英才人物评选颁授工作程序
在各地区、各部门反复比选、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审核、公示,统筹考虑进行表彰。对获得表彰的人员颁发证书、中国英才人物实木牌匾,同时颁发奖章;对获得表彰的集体颁发证书、奖牌。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数量,适当简化工作程序,开展及时性表彰。
中国英才网.全国英才数据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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