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日前批准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
国务院在2020年9月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人民银行也同步颁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对金控公司实施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人民银行表示,实质控制多类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补齐金融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动非金融企业有效隔离金融与实业,防范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金融股权集中统一管理,促进规范可持续发展。
中信集团表示,将全力推动中信金控的稳健运营,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丰富和完善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和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中信力量。
北京金控集团表示,对照《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先后出台制度办法100余项,全面覆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反洗钱管理、风险隔离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领域。下一步,北京金控集团将以此为契机,在落实监管要求上强化担当,在牌照布局优化上率先探索,在激发联动创新上奋勇前进,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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