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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烤鸭店传播链”已致11人感染,经营人被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新闻来源:中国国际英才网   浏览次数:

       3月2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95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3月7日以来,北京警方已先后办理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04起,刑事立案侦查24人,行政处罚123人。相关案件情况如下:

        一、不落实单位防控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

       3月10日,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与家人在东城榆乐轩烤鸭店就餐,未扫码登记,后该餐厅4名员工确诊感染。疾控部门开展流调溯源过程中发现,榆乐轩烤鸭店未落实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10日至15日期间830名到店人员中,477人未扫码登记,严重妨害流调溯源、人员管理、隔离转运等后续疫情防控措施。

       榆乐轩烤鸭店经营人于某(男,54岁)及妻子岳某(女,46岁)未履行管理责任,未主动报告临时试工人员张某(女,38岁)14日、15日在店内工作情况,导致张某未及时纳入流调管控,仍在外活动,后张某确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并导致宾馆、饭店、超市、菜市场等9个单位、92人被管控。

       目前,王某某及榆乐轩烤鸭店形成的疫情传播链条,已造成11人感染,严重损害、影响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正常生活。于某、岳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待隔离结束后依法处理。

        二、不落实个人防控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3月17日,相关部门在榆乐轩烤鸭店疫情流调中发现,刘某某(男,66岁)等6人曾于3月10日到该饭店就餐,与确诊病例王某某存在同时空密接情形。因刘某某等人到店就餐时未扫码登记,导致后续流调数据不准确。3月17日晚,社区工作人员向其询问是否到过榆乐轩烤鸭店就餐时,刘某某予以否认,致使其未被及时纳入密接管控。在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刘某某需居家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其仍于3月18日上午擅自离家前往东城区某超市附近散步,造成疫情外溢传播风险。目前,刘某某核酸检测阳性,其密接亲属疑似阳性。刘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待治愈后依法处理。

        三、故意违反进返京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逃避正常检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疫情以来,首都公安进京检查站作为外防输入的“关口”屏障,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现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符合进返京政策人员在进京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抵京72小时内还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但工作中发现,个别人员从中发现所谓“商机”,通过微信群等途径,发布广告招揽“生意”,在明知欲进京车辆驾驶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不符合进京条件的情况下,为其充当代驾,驾驶相关车辆通行检查站,并指使驾驶员采取翻越护栏、穿行林地、车内躲藏等方式逃避防疫检查进京,从中牟利。

       此外,还有一些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途经检查站时,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冒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等方式,逃避检查,违规进京。

       上述行为,给首都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3月7日以来,警方共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人员129人,其中,查获绕行小道、翻越围栏的41人,车内躲藏的17人,使用伪造、冒用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的16人,非法提供代驾服务的15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40人。上述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均须落实集中隔离14天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待隔离结束后,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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