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新华社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浙江省禁毒条例》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早在2015年,浙江就明确要求将禁毒预防教育知识纳入相关考纲与考题,不少地方已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这次条例修订将这一做法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将有力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3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禁毒知识入中考”走进大众视野,并非浙江首次提出。近年来,甘肃、贵州以及武汉、广州、深圳等地也先后提出将禁毒知识纳入中考范围,在命题时渗透到历史、社会·道德、法治、科学等考题中,使学生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需要。如今,浙江通过立法将这一做法固化下来,从法律层面确认“禁毒知识入中考”的价值,更具积极的导向意义。
青少年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好奇心强、分辨能力弱,容易受到各类毒品的侵袭。2018年国际禁毒日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禁毒知识纳入学生“必修课”,广泛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不必讳言,现实中仍有一些学校对禁毒教育不够重视,在具体实施中不够理想。立法明确“禁毒知识入中考”,赋予了学校开展禁毒教育更高更新的要求。比如,浙江修订后的《条例》提到,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教育大纲要求,将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纳入课程内容;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显然,禁毒教育要形成常态化,不能止于“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要科学设置教育内容、编写教学教材、建好师资队伍,提高学校开展禁毒教育能力,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禁毒知识普及。
立法明确“禁毒知识入中考”,还可唤起家长们对禁毒教育的重视。在这方面,《条例》也提出了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开展禁毒教育。帮助青少年认识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家长责不可贷。学校也有必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家长们接受禁毒教育和亲子教育,帮助家长们掌握有关禁毒知识和教育子女远离毒品的方法,从而加强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监督。
考试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立法明确“禁毒知识入中考”,不仅对学校和家庭具有一定的“倒逼”作用,同时对于全社会有力遏制毒品对青少年的侵袭也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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