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今天上午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有记者就中国的审判透明度情况进行了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回应称,在审判透明度问题上,世界各国都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中国也是如此。
沈亮介绍,司法公开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我国法律,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外,一律公开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范围仅限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当事人提出涉及到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而其他案件都要公开审理。
“即便是按照法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也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在审判实务中,如果遇到应当公开审理而没有公开审理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要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沈亮说。
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始终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沈亮表示,中国的司法公开无论在范围、形式上,还是在深度、广度上,近些年来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比如在公开范围上,不仅公开庭审过程、判决结果,也公开审判流程和生效判决执行情况;不仅公开判决的最终结果,也公开裁判理由;不仅向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也向社会公开;不仅公开庭审信息,还公开司法政务等司法活动相关信息。
在公开渠道上,除传统媒体、政务网站、白皮书、新闻发布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人民法院还专门建立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形成了多样化司法公开格局。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超过1.3亿份,访问总量超过840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总直播案件超过1850万件,观看量超过475亿人次,部分庭审累计观看量突破千万。
此外,在公开形式上,推动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全面对接,建成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群众除了旁听庭审、查阅网站和报刊等传统形式外,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司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司法过程的参与、监督和评价更加便捷高效。司法公开触手可及。
“中国推动司法公开的脚步不会停歇。”沈亮表示,目前,中国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接近司法、开展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随着时代发展,我们还将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倒逼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沈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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