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英才网-组织人事栏目5月31日报道:5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任命张工为天津市副市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张工为天津市代理市长。
据天津日报5月28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张工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张工出生于1961年8月,曾历任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等职。2020年8月,张工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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