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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三宗罪,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受审
发布时间:2022.06.23    新闻来源:中国国际英才网   浏览次数:

        中国国际英才网——警钟长鸣栏目报道: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3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恩亮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张恩亮利用担任团省委副书记、书记,省青年联合会主席,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鹤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17万余元。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79万余元。2015年上半年,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2019年5月,上述挪用款项本息已返还。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张恩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恩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恩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公开简历,张恩亮生于1970年3月,1990年从黑龙江省粮食学校毕业后进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7年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副局长,1999年任大兴安岭地区团委副书记。

(资料图)

        2000年,张恩亮调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并于2002年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2003年,张恩亮同时担任黑龙江省青联主席。

        2008年,张恩亮出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时年38岁,成为正厅级干部。2011年,张恩亮调任黑河市市长,2016年调任鹤岗市委书记。

        2021年5月,张恩亮被查,今年5月被“双开”。经查,张恩亮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官迷心窍,跑官买官并被骗,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购买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贷获得大额回报,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侵吞、挪用公款,在职务调整、工程项目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犯罪。

        通报称,张恩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官迷心窍,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大肆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为政擅权,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侵占国有巨额财产,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网今年4月报道,日前,省纪委监委新一期的警示教育材料《从“明星”到“流星”的陨落》放在了省管干部们的案头。“身为年轻领导干部的张恩亮,堕落轨迹始于理想信念丧失,进而从政治上蜕变走向经济上腐败、生活上腐化,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与重托,在成长‘黄金期’折戟。”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今年6月1日,黑龙江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了专题片《反腐败无禁区》,张恩亮是“片中人”之一。张恩亮面对镜头忏悔:“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是黑龙江唯一的‘70后’市委书记,这么多年正厅级,组织不会‘动’自己。”

张恩亮简历

        张恩亮,男,满族,1970年3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会计师。

        1988.09—1990.08 黑龙江省粮食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90.08—1990.1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财务科科员

        1990.10—1991.1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驻大连议价粮油经销处会计

        1991.12—1996.1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团委副书记(其间:1992.09—1995.06 黑龙江商学院成人教育财会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6.12—1997.05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7.05—1999.0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副局长(1995.08—1998.07 东北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函授在职大学学习)

        1999.02—2000.08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团委副书记

        2000.08—2003.01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2.05—2002.12 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

        2003.01—2008.05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主席(2002.07—2005.07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8.05—2009.02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

        2009.02—2011.01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党组书记(2006.04—2009.12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推广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11.01—2011.04 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1.04—2016.12 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09—2014.03 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8.12—2021.05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书记

        2021.05 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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